弘扬清风正气 勇当先锋做表率

搜狐焦点临汾站 2018-12-13 09: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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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岳普煜,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予强分别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曹迎春同志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作出批示。

临汾日报讯 (记者 赵京红)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岳普煜,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予强分别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曹迎春同志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作出批示。

岳普煜在市人民检察院上报的《关于曹迎春同志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的报告》上批示:曹迎春同志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是检察系统的光荣,为全市争了光、添了彩。要大力学习宣传曹迎春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清风正气,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树立临汾的良好形象。

刘予强批示要求,曹迎春同志是新时代党员干部的楷模,是近年来我市改革发展大潮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之一,获此至高荣誉,可喜可贺!希望再接再厉,勇当先锋,做好表率!曹迎春同志的先进事迹代表了正气、正义、正能量,是全市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请市委宣传部、新闻、检察院等单位,认真总结、广泛宣传,以先进代表为引领,努力推动形成全市各级各部门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在12月5日全省检察系统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双先”表彰大会上,我市检察机关又有3个集体和6名个人受到表彰。这是继曹迎春同志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之后,全市检察机关迎来的又一次丰收。

2017年11月,市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成立之后,面对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院党组以高度的政治站位、深度的思考谋划和主动作为的责任担当,纵览全局,审时度势,立足现实,找准定位,确立了“争创一流检察业绩,进入全省排名前列方阵”的工作目标,为做好新时代全市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市委和省院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345”发展战略,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努力实现检察工作转型有新突破、强化检察监督有新进步、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有新作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文章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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