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教育局重要通知!寒假期间,严禁中小学校违规办班、补课

搜狐焦点临汾站 2019-01-09 08: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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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19年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19年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市直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19年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起止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于2019年1月21日起放寒假至2019年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五)结束,2月20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

高中阶段学校:于2019年1月28日起放寒假至2019年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五)结束,2月20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

各级各类幼儿园,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放假时间。

各县市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寒假时间。

二、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切实把安全工作做足、做细、做实。放假前,各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课、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书信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及时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维护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各种隐患,确保校园安全。假期间,要利用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督促指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畅通信息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快速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三、合理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

寒假以师生休息为主,要让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祥和、愉快的寒假。寒假前,要对师生集中进行一次寒假生活教育,要求师生按照师德规范、中小学生守则等要求,关心国家大事,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珍爱生命,注意安全,自尊自爱,自信自强,言行文明健康,不参加赌博、迷信活动。学生不吸烟、不酗酒,不进营业性网吧,不参加违法犯罪活动,文明上网,远离毒品。

寒假期间,严禁中小学校违规办班、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学生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学校为违规办班、补课提供场所。

学校和教师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学生减负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要加强家、校联系,学校、班级要与学生建立通畅的联系方式,及时了解学生放假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引导师生在假期间积极开展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社区志愿服务等内涵丰富、健康向上的活动,积极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

各地、各校要在期末和寒假谋划好新学期工作。新学期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文章来源:临汾市教育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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