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这地方自来水水价要调整,涉及居民用水等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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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襄汾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襄汾县物价管理中心2018年10月17日发布关于召开《襄汾县自来水公司水价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听证会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上午9时。
调整原因:襄汾县自来水公司始建于1969年,是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服务性企业单位,担负着县城河东区和部分河西区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生产用水任务,拥有900米岩溶供水井2眼,租用供水井2眼,日供水能力9000-10000吨。目前自来水公司执行的是临市价字【2011】45号《关于调整襄汾县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和临市价字【2012】115号《关于我市部分县(市)非居民用水实行同价的通知》的用水价格,执行时间已有6年。近年来,受供水建设投入,物价上涨及适应国家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公司从2011年至2017年出现了政策性亏损,为了彻底改善水质,2015年3月启动了自来水提质改造工程,2016年5月投入了生产运营,供水水质得到了极大改善,但运营费用每月需投入24.98万元,致使供水成本急剧增加,虽然公司在降低生产成本,降低城市管网漏损率,提高水费回收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无法改变政策性亏损的局面。2018年4月,自来水公司提出了调整供水价格的申请报告,根据水价调整应遵循的“补偿成本,合理收入,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和襄汾县物价管理中心城市供水定价监审结论,参照周边县市水价情况,针对自来水公司因净水设备运营供水成本增加的实际,提出调整方案。
自来水价格调整实行居民阶梯式水价的方案:
调整后的供水销售价格
(一)居民生活用水
1、对已完成“一户一表,水表用户”改造,具备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条件的居民,各级用水量及对应用水价格为:
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2:3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每人每月3立方米(一级水量基数)
一级水量:2.30元/立方米(3立方米/人.月及以下)
二级水量:4.60元/立方米(3.01-4.50立方米/人.月)
三级水量:6.90元/立方米(4.51立方米/人.月及以上)
2、尚不具备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条件的居民用户,其用水价格为2.5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用水价格为3.30元/立方米
(三)特种用水价格为9.0元/立方米
来源:临汾潮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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